今日上線,友人告訴我,神奇大劍道歉了,於是,我就循著她給的網址去看了下道歉信,接著,我再度被這華麗而逆天的道歉信給擊落了。

  太銷魂,太神奇了。

  因為我喜歡妳的文,所以,我偷走妳的文,因為我喜歡妳的文,妳又沒發新帖了,所以我就正大光明據為己有,因為我喜歡妳,所以妳現身後,我非但不道歉,我還要取代妳、迫害妳。

  因為我喜歡妳,所以妳得原諒我。

  看到沒!這是多麼使人黯然銷魂的發言啊!因為喜歡,所以可以先偷文,再冒充,再禁止原創發文,最後還取檢舉挺原創,甚至是和原創同出版社的人的書。

  最後,一切全都是因為喜歡,所以,妳得原諒。

  要照這麼說來,我是不是也能對自己喜歡的作家來這手,給她鬧個幾年,直到人肉搜索的可能性出現,能得罪的全得罪完了,再來發出這樣毫無誠意的道歉信?

  噢,這些全不是我悲憤的地方。

  我悲憤的,是我終於找到可以眼紅神奇大劍的地方了,整件事下來,就這事唯一讓我感到眼紅,眼紅到我必須上來和大家哭一下。

  劍粉們堅持,大劍沒有錯啊!她已經發了篇宇宙超級霹靂絕對沒誠意的道歉信了,憑什麼大家還不來給大劍秀秀啊!

  這群至今還在抗議的人,未免太愛炒作了,太嫉妒、眼紅大劍的超級人氣了!

  看到這裡,我一整個熱淚盈眶,甚至有種想仰天長嘯的衝動,為什麼,我就沒有這種不分是非、不明公理的粉絲啊!

  不管是可愛到老是送我鞭子的魚,還是願意敲一堆字來幫我抓BUG的微風,以及老是偷偷訂閱再退閱的諸位,妳們都太理智,太分是非黑白了,讓我一面慶幸妳們是這種人的同時,一面感到悲憤,我怎麼就遇不到那麼極限的LOLI?

  就因為我不會豪小自己是男人,又正直了一點,不會抄襲,甚至不敢先抄後冒,再逼殺原創,所以,大家都很理智嗎?

  你們說說看,這樣對嗎?還有天理嗎?(拍桌)

  為什麼神劍家的粉絲可以做到是非不分、轉黑為白,我就只能在這邊被親們砸磚抄鞭啊!

  我悲憤!

  我嫉妒!

  我眼紅!

  難道,真的得下限到這程度,親們才會突然中邪,不分是非的捧我嗎?(遮臉低泣,然後被那群沒良心的白眼)

  妳們說說看啊!

 


  充滿霸氣的道歉帖。

  http://tieba.baidu.com/f?kz=721159793

  抄抄們,你們有福了。

  以後比照這模式,保證抄路順遂。

 

  PS.惹上這種人,懶貓也真夠不幸的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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