覺得抄襲沒啥,書或劇好看就好的,慢走,不送。

  覺得該再給一次機會,盡顯寬厚之美的,慢走,不送。

  我就喜歡一棍子打死抄抄,就喜歡踩到死,就愛走小心眼的路線,不服?憋著。

 

 

  很多人都說,給抄抄一個機會,給擺爛的一個機會,給殺人犯一個機會,給XXX一個機會。

  如果讓我來說,我會說,全都是放屁!

  很久以前,我覺得,得饒人處且饒人,我相信不只是我,很多人都有同樣的想法,看到對方哭了,對方說對不起了,甚至搬出冠冕堂皇的理由,太喜歡原作,或是怎樣,所以才做出這些事。

  人就心軟,以為,對方知錯了,會改。

  現在我來說,那不過是個屁,要是套大家最喜歡的戲劇路線,那必定是白蓮花路線。

  事發之前,意氣風發,各種蹦噠,事發之後,各種委屈,道歉保平安,等風頭過了,再作死。

  要是當初的受害者輕輕放下,十有八九會被回頭咬上一口,看看劍走偏鋒當初反過來汙賴懶貓抄襲,梁昕反過來說隨風飛臥底她身邊,偷她的文,還有現在的唐七。

  為什麼?

  不就是因為華人的一份不知從哪來的悲天憫人,跟自以為寬厚的溫柔嗎?

  我嘴賤,不喜歡的,自己憋著,要戰的,隨意,我等著。

  很多人都喜歡在不關自身利益時,對著維權的人,或是為自己討公道的人喊話,喊的內容不外乎都是,人家道歉了,就該算了。

  不然就是,何必趕盡殺絕,都知道錯了。

  諸如此類的。

  每次聽到這些話,我都會笑,不過是冷笑,這些話代表的不是發言者的仁厚與修養,而是他們將自己的仁慈與寬厚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。

  再白一點就是,受害者在這些人的眼裡,從來都不是個人!

  別說我妖言惑眾。

  想想,出來幫腔的人裡,哪個安慰過受害者?哪個真的感同身受,哪個真的想過受害者的痛?

  正因為自己不受害,才能說得理直氣壯,腰不疼,不是嗎?

  想想自己被親戚的孩子,或是親友弄得一肚子鳥氣,各種委屈,想爆發卻被親戚一句,多小氣,你就讓讓吧!

  憋不?

  憋是不?你們對受害者幹的就是這等事,不,還比他們更惡質與不講道理。

  因為,你們是踩著別人的屍體跳舞,暢快的展現自己的溫柔,要我的話,那不是美德,是下作。

  三觀不正的,慢走,不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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